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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是美国国庆, 公司里一片乱象, 办公室周一到周四上岗率可能也就一半, 连平日勤勤耿耿的小秘都不来了.
周一做排骨, 回家发现那袋豆豉早就被扔掉了, 吃的动力是无比巨大的, 心一横, 跳上小车, 直奔中国店, 顺手还抄了一包广式香肠和一包所谓的湖南腊肉.
这个顺手的决定真是他妈的正确无比.
在美国做饭就这不好, 做的菜做不出鲜味来, 鸡不像鸡, 猪不像猪, 除了吃鱼时有点腥味提醒你那是海味, 各种肉都没什么区别. 难怪最受欢迎的永远是川菜馆, 没味道, 放辣, 光顾着擦汗, 你就顾不得那么多味道了. 不过也许只是我笨,炒不出来而已. 以前当学生的时候只能挑点便宜货色, 总以为organic的肉蛋应该就好点了吧. 工作一年多, 买过的几回organic也没让我尝出多好来.
还是腊肉好.
干煸完豆角, 扔进去一点瘦腊肉, 登时味道就出来了, 比自己拿肉末干煸来劲多了. 切点小块撒饭上面, 蒸好出来饭都略带点金黄. 肥肉油而不腻, 瘦肉干而不柴.
这才叫做饭.而后喝掉五瓶Hoegaarden, 于是以记.


